关于复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9-09-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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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理工办通〔201917


关于复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因近期各单位人员调整变动较大,为防止出现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核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学校机关职能部门及教学教辅单位所有办公用房。

  二、核查标准

1.我校办公用房使用按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按照厅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0平方米,厅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处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处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的标准执行

2.在标准面积范围内,处级正职以上(含处级正职)可安排单间;处级副职原则上不安排单间,与本部门副职或科员合署办公;处级以下人员,首先由部门内部组合调节,组合调节后仍超标的,采取与就近部门合署办公的形式解决。

3.学校轮岗、换岗、离岗、离职和退休干部应及时腾退原岗位办公用房(含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轮岗、换岗干部,安排新岗位办公用房;退休和离职干部,未安排具体工作的,不予安排办公用房;离职未退休干部,继续安排有具体工作的,可按相应标准安排办公用房。

4.各单位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资料室、会议室、接待室。小时工、学生可以使用办公室,但不能作为正式办公人员计算使用面积。

5.有办公用房违规的必须马上整改。

三、核查步骤与时间

1.201996-916日,各单位对照核查标准,认真自查清理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将湖南理工学院办公用房面积自查表纸质和电子版于916日前报至党政办石军老师处,并做到边查边改、即知即改。

2.2019923-926日,纪委、巡察督查室、党政办、组织部、教务处组织现场核查。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严明纪律,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强化责任,做到数据准确、责任明晰、有据可查,严禁弄虚作假。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敷衍塞责的,学校将通过约谈主要负责人、通报批评等方式责令整改。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


附件:湖南理工学院办公用房面积自查表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理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996


湖南理工学院办公用房面积自查表

单位(公章):   月  日

门牌号

面积(m2)

用途

办公人数

姓名

职务

级别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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