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暑假期间教学场所管理的通知

时间:2018-06-2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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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理工教〔2019〕50号

关于加强暑假期间教学场所管理的通知

各教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理工学院教学场地管理规定》(校政发〔2011〕1号)、《湖南理工学院教学场地管理补充规定》(校政发〔2014〕64号)和《湖南理工学院实验室工作规程》(校政发〔2017〕89号)等文件要求和学校教学安排,现将加强2019年暑假期间实践教学、体育场馆等教学场所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期间,全校教学场所(有教学安排的除外)实行封闭管理。各单位在对教学场地实施封闭前,要注意做好安全管理,特别是危险品管理、防火防盗工作务必断电断水并做好教学设备的清点和钥匙的回收工作,妥善管理所属贵重仪器设备要锁好门窗,贴好封条。实践教学场所由所属院、中心负责封闭,封条请到教务处实践办领取。

二、假期中因教学需要使用教学场所的,请于7月3日前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并按学校规定办理好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将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教学场馆提供给任何个人或单位使用严禁擅自利用校内教学场馆、设施从事办班(含教师个人带学生)等创收活动。凡违反规定的,将追究当事人和主管单位领导的责任。

暑假期间,需组织学科竞赛培训的单位,请填报《2019年暑期使用教学场地申请表》(附件1)、《2019年暑期参加学科竞赛培训学生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7月3日之前将纸质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核备案,电子版发8646365@163.com电子邮箱。暑假期间,学生留校参加学科竞赛培训的,培训组织单位要做好培训安排和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相关管理工作,确保假期平安,培训顺利。

三、各教学院要安排好放假期间教学场所的安全值班工作,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做好每日对所属场馆的值班巡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做好详细记录。

四、假期中遇学校组织维修等需对教学场馆提前解封,应在维修完成后及时封闭。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做好假期教学场馆的管理工作,学校将组织抽查,遇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将报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并追究主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系人:周华林、万璐,电话:8646365、8640016,地址:办公楼209、207室。

附件:

12019年暑期使用教学场地申请表

2、2019年暑期参加学科竞赛培训学生情况一览表

教 务 处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