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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校内巡察有了“尚方宝剑”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12   浏览次数:

 湖南理工学院于2016年9月成立巡察工作办公室,这是湖南高校首个巡察工作机构。 “开展高校内部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两个责任’,维护党的纪律的重要举措,也是高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与探索。”湖南理工学院党委书记李明说。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湖南理工学院制定了巡察工作暂行办法,对全校巡察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巡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设总巡察一人,首批总巡察和巡察专员共4人。巡察办主要对全校各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执行学校决策部署、推动改革发展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院(处)务公开的情况等方面进行巡察。学校特别提出,巡察办原则上对学校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每届任期内巡察一次。

“巡察工作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用好成果、形成威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该校纪委书记谢贵辉表示。

校内巡察也有“尚方宝剑”。按照工作安排,巡察组的工作方式主要以谈话为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通过抽查调阅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听取专题汇报、列席有关会议、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巡察工作。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会将巡察情况向学校党委汇报,并且针对了解、掌握的重要情况和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对巡察结果和有关问题线索,经党委研究决定后,依据对口管理、各司其职的原则,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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