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发电〔2018〕9号)和《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湘教党组通〔2018〕3号)的通知要求,学校纪委研究决定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治内容
1.严禁违规收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得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
2.严禁违规送礼。不得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不得用公款送礼或以各种名义使用公款报销、冲抵送礼费用。不得用公款送土特产。
3.严禁“收多交少”。对送红包礼金的人要严肃批评;拒收不了的要及时上交组织并报告送礼人情况,绝不能以廉政账户当“挡箭牌”,不得“收多交少”。
二、整治要求
1.对已违规收受的红包礼金,之前未上交的,必须在5月11日前按规定上交纪委监督检查室(办公楼512室,电话:8640142),如实登记并报告送礼人情况。
2.对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的,根据情节可考虑从轻、减轻或不予处分。
3.未在规定时限内主动交代或向组织如实报告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追究,顶格处理。
4.对顶风违纪的,收送双方都从严从重处理,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