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和《湖南省教育厅、中共湖南省委教育工委“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制定我校开展“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省十届纪委八次全会精神,围绕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治陋习、树新风,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任务
重点整治当前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涉赌涉毒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一)违规公款吃喝方面,重点整治:
1.在公务接待中违规饮酒以及劝酒、斗酒、酗酒、饮酒致人伤亡等问题。
2.超标准公务接待,特别是将大额费用分多次报销等弄虚作假行为。
3.用公款在私房菜馆、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吃喝问题。
4.违规新建、改(扩)建单位食堂,或者搞豪华装修、配置高档家具和电器,在食堂搞超标准接待、奢侈浪费等问题。
5.违规以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费、项目建设费等名义虚列公务接待费用,或假借接待客商等名义变相相互吃请。
6.用公款在单位食堂接待亲属和私人朋友,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私人宴请费用。
(二)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方面,重点整治:
1.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指挥部等临时机构以工作奖金、生活补贴、交通补助、加班费等名义违规发放,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临时机构以及所联系项目、企业中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2.以工会经费、党费、团费、学会或协会经费、课题费、评审费、专家咨询费、讲课费、项目费等名义违规自行新设项目,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或以明令取消的各类名目继续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
3.将执收执罚工作与津补贴挂钩,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4.超标准超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医疗保险、干部个人商业险和发放绩效奖等问题。
(三)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重点整治:
1.不按规定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超标准、超范围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2.分期分批在不同地点操办酒席,或不办酒席只收礼金,或以聚会等名义违规操办乔迁宴、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3.借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之机敛财,违规收受服务对象、下属等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问题。
4.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费用用公款报销或由服务管理对象或其他利益关联者承担等问题。
(四)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方面,重点整治:
1.用公款送礼,在考核、检查、督导评估、审批等公务中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问题。
2.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3.借节假日之机违规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4.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等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5.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微信红包、电子礼券和以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等隐秘手段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五)参赌涉赌、吸毒涉毒方面,重点整治:
1.参与“带彩”赌博活动,特别是聚众赌博、挪用公款赌博、网络赌博、出国(境)赌博等。
2.与服务对象、下属等人员赌博,利用赌博进行利益输送。
3.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其他便利条件、干扰阻挠查处赌博案件、为赌博活动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4.党员干部之间或与企业老板等勾连在一起,形成“毒友圈”,聚众吸毒等问题。
三、责任分工
成立湖南理工学院“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明,党委副书记、校长卢先明任领导小组组长,纪委书记刘亦工任副组长。成员为严忠炎、唐亚豪、张力军、汤福球、倪惠明、张泰来、魏云辉。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学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调研指导等工作。
各责任单位的任务分工如下:
纪委、监察处:负责统筹推进学校“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协调查处,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行为进行责任追究,选择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党政办:负责学校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业务工作,切实履行业务范围内首次监管责任和主要监管责任,加强学校“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人事处:负责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业务范围内首次监管责任和主要监管责任。
计财处:负责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融入财务建设工作,切实履行业务范围内首次监管责任和主要监管责任,加强学校“三公”经费的管理监督,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
审计处:加强审计监督,加大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使用的审计监督力度。
后勤处:负责整治学校食堂豪华装修、奢侈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
保卫处:负责整治学校教职工参与“黄、赌、毒”等违纪违规问题。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6年4月)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订学校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工作要求。
(二)全面自查(2016年5月至6月)
各单位按照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十八大以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分析监测,紧盯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咬耳扯袖”、谈话;对发现的违纪违规线索要及时移送或核查处理。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在6月8日前报送学校纪委。
(三)督导检查(2016年7月至12月)
学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6月、10月、12月前,各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不认真开展自查督查、履责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并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和案例。
各单位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总结,于11月3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学校纪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党政正职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注重协调联动。学校建立专项整治工作线索排查、线索移送、工作协调机制,学校纪委每月进行一次问题线索清查。畅通监督渠道,利用校务网、微信、微博、教育阳光服务平台等渠道,引导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督办和通报机制,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每月一报告一督办、每季一通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强化执纪问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不收敛不制止的顶风违纪行为,以问责追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对问题多发频发、抓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员的监督责任。加大典型问题问责力度,分批分类进行通报曝光,持续释放从严从紧“纠‘四风’、治陋习”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