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十一届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教育工委、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下发的(湘教发【2017】6号)《湖南省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全院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上级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扎实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问题。
1、重点整治各种违规办学行为,违规收取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费用和以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行为,
2、重点整治侵占学生教材差价款行为。
3、重点整治以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各种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委托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
4、重点整治招生过程中,招生教师索要、收受考生及家长任何名义的经费、有价证券或其他贵重物品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1、重点整治各类奖、助、补、贷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2、着力整治惠民补贴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问题。
3、严查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和教育扶贫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
(三)师德师风和“四风”问题。
1、重点整治师德败坏、涉赌涉毒、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对道德败坏、强奸猥亵行为要严惩不贷,坚决绳之以法。
2、重点整治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
3、重点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谢师宴和庆功宴、违规举办升学宴、生日宴等问题。
4、重点整治学校教职员工在服务学生和教师的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组织领导
成立湖南理工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李明、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卢先明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谢贵辉任副组长,监察处、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招就处、计财处、后勤处、继教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负责学院行业不正之风整治日常管理工作。
四、工作步骤
根据湘发【2017】6号文件精神,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启动部署阶段(4月—5月)
学习传达文件精神,成立湖南理工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学校办公网和相关媒体发布整治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师生参与专项整治,营造浓厚政治氛围。
2、全面整治阶段(6月—12月)
一是全面自查。学院各个二级单位围绕重点整治的内容,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二是重点解剖。学院巡察室将重点整治的内容列入巡察的范围,对巡察单位进行全面解剖。三是核查问责。对自查、巡察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核查,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对问题严重,工作不实、查处不力的单位进行问责处理。
3、总结规范阶段(2018年1月—2月)
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和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形成总结上报省教育系统专项整治办(2018年1月30日前上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关键在领导,责任在班子。各二级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分析查找原因,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带头抓好自身和业务范围内的不正之风排查防控。
2、突出重点,严格执纪问责。各单位(部门)要针对重点整治的三大方面11个重点问题内容,突出本部门工作重点,分步落实。要通过严格执纪问责,坚决刹住本部门存在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规收取的各种费用要进行彻底清退,对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履责不力和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对各类非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对查处的案例要及时通报警示、形成震慑。
3、加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是源头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进行工作指导和督办检查。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不正之风的客观存在性和现实危害性。按照“问题扫描先行、执纪问责开路、惩治教育并行、规范管理跟进”的原则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仅要严肃惩治违纪违规行为,还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更要研究探索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是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根据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和 “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办公室2017年的工作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针对教育系统实际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抓出实效。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7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