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案例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警钟长鸣 - 警示案例 - 正文

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被"双开"

文章来源:<a href='/ShowCopyFrom.asp?Cha    发布时间:2015-09-02   浏览次数:
据山东省纪委消息:日前,山东省纪委对聊城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孙兰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孙兰雨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中贪污、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孙兰雨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涉案财产,对抗组织审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经省纪委、省监察厅研究并报省委、省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孙兰雨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山东省纪委)

版权所有  湖南理工学院纪委办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湘北大道439号湖南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处
邮编:414006   电话:0730-8640142     Email:jw@hni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