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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1   浏览次数:

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重申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

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岳有关单位:

为促进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从严惩治违规收受和赠送礼品礼金行为,深入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清清白白的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条规,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重申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信用卡、电子红包等财物。违者一律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纵容、默许父母、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利用自己的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品礼金,违者一律追究责任。

三、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公款以奖金、补助、慰问等名义向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赠送礼品礼金,违者除按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一律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四、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以节日、婚丧、寿病等名义,用看望、慰问、祝贺等方式向上级领导、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或特定关系人赠送超出正常人情往来范围,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礼品礼金,违者一律追究收送双方责任人的责任。

五、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以无法拒收为由,边收受边留存、多收受少上缴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者一律从严查处。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综合治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中共岳阳市委办公室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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