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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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纪律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3-29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平公正开展复试工作。经研究,现就我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严明工作要求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发布的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签订保密协议。命题人员、复试面试专家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答疑等活动。面试专家要按照规定对学生做出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复试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考试纪律和保密规定,服从组织管理,高质高效完成所承担的复试录取任务。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为复试考生的人员,应主动报告和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根据学校规定,各面试小组须全程做好录音录像相关工作。

二、严守廉洁纪律

在复试录取工作中,任何人不得接受与复试录取工作有关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复试录取结果公平公正的非组织活动,严禁替人打招呼、说情,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严禁干扰复试录取工作。

三、严格责任落实

研究生工作部作为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部门的监管职能。各学院要严格落实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及时报告。

四、严肃责任追究

学校纪委将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收到的信访举报,快查快办,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举报电话:8640142

举报邮箱:jw@hnist.edu.cn  

                                 纪委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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