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评选2019年文明窗口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年11月20日 15:16

 

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根据省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学校2019年文明窗口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校机关职能部门、学院、教辅机构、直属单位中,直接服务师生员工的科室、窗口。每个单位限报1个。

二、申报条件

(一)根据《湖南省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点评选和管理办法》(湘文明委〔2013〕2号)精神,文明窗口的评选标准为:

1.队伍建设有力。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勤政廉政,以身作则,作风民主。

2.工作业绩显著。锐意改革,积极进取,科学决策,依法经营,严格管理,工作效率高,业绩突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服务优质规范。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措施,实行办事公开制、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责任制,有具体明确、便于操作、易于考核的工作规范,投诉受理机制落实,监督保障措施完善;员工精神状态佳,服务优质,师生满意率高。

4.管理严格科学。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治安防范网络健全,内部治安状况良好;计划生育工作好;工作纪律严明,安全生产落实,无重大案件、重大事故。

5.环境整洁优美。环境清洁,绿化美化,环保制度健全,环境污染控制等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推荐申报前12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推荐对象:

1.窗口的所在单位两年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不合格的。

2.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的,如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

4.出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或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恶劣影响。

5.发生“黄、赌、毒”案件。

6.产生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程序与办法

(一)组织实施

申报评选工作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党委宣传部。

(二)评比指标

文明窗口按自然年度每两年评选一次。

(三)程序与办法

1.由各申报窗口所在单位根据评选方案组织自评,将自评报告送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查看申报窗口相关材料,并实地考察申报窗口建设情况。

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评比情况和考核意见,提出拟授文明窗口候选名单报学校研究。

5.经学校研究后确定湖南理工学院文明窗口。

四、表彰与奖励

学校为获评的文明窗口授牌,并组织开展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建设,积极申报,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不断提升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水平和层次。

2.评选实行动态管理、相互监督的原则。校内各单位及师生员工有权利和义务对工作停滞不前、出现问题的单位予以反映,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予以核查,情况属实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严重违反有关要求的,予以摘牌。

3.申报联系人:楚霖,电话:13487728727 (V网:64888),邮箱:joychu1943@qq.com

附件:湖南理工学院文明窗口申报推荐表

中共湖南理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理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9年11月6日
附件

湖南理工学院文明窗口申报推荐表

所属单位

申报窗口

所属单位负责人

窗口人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近三年来所获得荣誉或奖励

工作

情况

简介

所属单位意见

       盖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意见

         

     

注:工作情况简介包括:1.文明窗口基本情况;2.创建工作主要成绩和经验(1500字以内,可附页);3.电子版材料中需附申报单位合影1张,反映工作、活动照片若干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