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新一轮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时间:2019年04月23日 10:04

                      湖理工政通〔2019〕26号

关于开展新一轮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的

通     知

校属各单位:

2016年4月至12月,为推动学校章程的贯彻实施,我校开展了第一轮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稳步实施办学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不断完善校内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适应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需要,现就开展新一轮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与大胆创新相结合。制度的“立改废”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要大胆创新,符合学校实际,形成理工特色

(二)坚持立足长远与符合实际相结合。在推进学校规章制度的“立改废”的过程中,既要有战略高度,使规章制度的出台不至于很快过时,又要实事求是,具有可操作性

(三)坚持全面覆盖与重点突出相结合。既要对全校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不留制度盲点;又要突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重点工作,特别是要结合办学重心下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制度

(四)坚持推陈出新与总量控制相结合。根据实际情况,该保留的制度要尽量保留,该废止的制度要及时废止,该合并的制度要科学合并,该修订的制度要认真修订,该建立的制度要及时建立。规章制度的总量要尽可能压缩,规章制度的篇幅要尽可能精简,新出台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5000字)。

二、方法步骤

学校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部门梳理统计(4月23日-5月15日)

1.各单位依据上位法和学校章程,根据职责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湖南理工学院规章制度汇编(2017)》目录(见附件1),对本单位牵头起草的学校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家底清楚、心中有数。

2.填写《湖南理工学院规章制度梳理统计表》,分已有规章制度和拟新订规章制度两部分(见附件2),提出是否保留、废止、合并、修订或新订的初步意见。对于需要废止、合并和修订的,简要提出理由;对于需要新订的,简要说明制定的必要性和拟完成的时间节点。

3.《湖南理工学院规章制度梳理统计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送分管校领导审阅签字后,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提交党政办305室。

4.学校党政办将各单位提交的《湖南理工学院规章制度梳理统计表》进行汇总,编制《湖南理工学院规章制度“立改废”目录清单》(讨论稿)。

(二)第二阶段:学校审查备案(5月16日-5月31日)

5.审查确定学校规章制度“立、改、废”目录。学校党委行政审查《湖南理工学院规章制度“立改废”目录清单》(讨论稿),组织集中讨论,确定“立改废”的规章制度目录和责任单位。

6.学校党政办根据学校党委行政的审议意见,及时公布学校规章制度的梳理清单。

(三)第三阶段:规章制度修订(6月1日-11月30日)

7.各单位根据规章制度的梳理内容、责任分工和拟完成的时间节点,着手开展制度的“立改废”工作。

8.学校党委行政不定期、分批次对修订和新订的规章制度进行审议。

9.学校党政办按照发文的规定和程序,以学校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四)第四阶段:规章制度汇编(12月1日-12月30日)

10.2019年年底前,学校党政办编辑印刷《湖南理工学院规章制度汇编(2019)》。

11.党政办根据规章制度“立改废”的开展情况,不定期对《湖南理工学院规章制度汇编》电子版进行更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学校成立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班子,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分管校领导为组员,学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在相应职责范围内是学校规章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各单位应确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学校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办公室设党政办,具体负责规章制度“立改废”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把握工作进度。各单位要准确把握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强督查督办。党政办和巡察督查室要启动专项督查督办,定期检查“立改废”工作进展情况并予以公布。

具体工作联系单位:党政办(办公楼305室)

联 系 人:易 璐

联系电话:8648898

电子信箱:dzb@hnist.edu.cn

附件:1.《湖南理工学院规章制度汇编(2017)》目录

2.湖南理工学院规章制度梳理统计表

                   

                     湖南理工学院

                       2019年4月23日